你现在的位置:首页 》组织机构 》正文
   
菏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机构设置
 

办公室(政策法规科)

    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;负责会议组织、文秘、档案、信访、提案、督办、政务信息、统计、保密、新闻宣传、安全保卫、后勤服务、行政接待等工作;组织开展立法调研、法律法规宣传和执法检查;审核本局行政处罚决定;负责行政复议、行政诉讼应诉、赔偿、组织听证等工作。

食品安全协调监察科


    主要职责是: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市食品、保健品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政策和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。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承担的食品、保健品、化妆品安全监督工作。 组织开展对食品、保健品、化妆品的重大安全事故的查处;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食品、保健品、化妆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救授工作。综合协调食品、保健品、化妆品安全检测和评价工作;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省食品、保健品、化妆品安全监管信息发布办法,向社会发布全市食品、保健品、化妆品安全信息。

药品管理科


    监督实施国家、省药品标准、药品包装材料及容器标准、医疗机构制剂标准及中药材炮制规范、药品临床和非临床研制、生产、医疗机构制剂质量管理规范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;依法监管麻醉药品、精神药品、毒性药品、放射性药品和特种药械的生产、流通和使用;对申请开办药品生产企业、医疗机构制剂室、药用辅料品种、药品包装材料及容器、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品种和企业委托生产进行初审;负责生产非处方药登记工作。现增加保健品许可管理职责。

药品市场监督科


    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、处方药、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和中药材、中药饮片购销规则;对开办药品批发企业进行初审;依法核发药品零售企业《药品经营许可证》;监督抽检辖区内药品生产、经营、使用单位的药品质量;监督药品广告;监管中药材集贸市场。

医疗器械科


    监督实施医疗器械产品法定标准;负责一类医疗器械企业标准的备案审查;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生产、经营、使用管理办法和相关规定;对医疗器械生产、经营企业许可证进行年度验证;监管医疗器械广告;依法核发一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。

财务科


    编报全市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基建、装备规划和财务计划,管理本市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行政事业经费收支预算、决算及国有资产;按照收支两条线要求管理罚没和行政事业性收费;审计监督直属单位的财务工作;承办局机关的财务工作。

人事教育科


    负责本市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干部、人事、工资管理工作;监督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制度;组织实施药品监督管理人员教育培训,依照有关法律、法规和行政规章,对药品监督管理相对人进行资格培训和管理。

市药品稽查大队


    受理案件举报和投诉;依法查处制售假、劣药品、医疗器械和违法生产、经营、使用药品、医疗器械的行为和责任人。

机关党委


    与人事教育科合署,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。

 
菏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  版权所有©
地址:菏泽市康庄路2189号    电话:0530-5623553    传真:0530-5926825